市政府 市纪委
个人中心|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无障碍浏览 |进入老年模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以下行为发生效力:(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3)住房公积金的管理;(4)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条例》经1999 年 3 月 17 日国务院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于1999 年 4 月 3 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62 号发布实施,2002 年 3 月 24 日国务院第 350 号令对《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