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出台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规定、自然资发〔2023〕29号文件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民生作用,有效降低住房交易成本和风险,简化办事流程,切实便民利民,特制定我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
二、什么是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
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交易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且存在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形下,买方购买该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前归还原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衔接。
三、我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我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卖方原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方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是卖方原贷款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买方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申请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交易房产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原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不存在被查封、冻结、设立居住权、设立其他抵押、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外部风险情况。
(二)买卖双方交易购房资金应不小于原贷款剩余本金、到期利息之和,同意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房产交易资金全额(含购房首付款和贷款资金)监管且优先用于结清原贷款。
(三)原贷款抵押权人同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提前结清。
(四)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卖方向原贷款机构提出“带押过户”及提前还款申请并获书面同意。
(二)买卖双方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交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现场签订购房资金监管划转授权委托书。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各方签订“带押过户”协议,借款合同等。
(五)买卖双方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新抵押权首次登记。
(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至指定监管账户。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划转指定监管账户资金结清原贷款,剩余资金划转至卖方收款账户。
(八)办理原贷款抵押权注销登记。
六、申请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除按照我市现行再交易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需买卖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详细资料清单如下:
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类别 |
资料名称 |
基础 资料 |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
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 |
买方(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 |
买卖双方I类银行储蓄卡 | |
人才、多子女家庭享受贷款额度上浮优惠的,提供“人才卡”,子女关系证明等 | |
贷款 用途 资料 |
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
再交易住房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书 | |
支付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 | |
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买卖双方现场签订) | |
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交易住房评估报告(受托银行提供) |
七、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中,如何保障买卖双方的购房资金安全?
本次出台政策,主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对交易资金监管的方式保障双方购房资金安全。
一是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买卖双方采取交易购房资金监管的方式,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对双方房产交易资金全额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二是房产交易资金全额托管至资金监管账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将监管资金优先用于偿还交易房产原贷款,原贷款结清后将剩余监管资金转至卖方收款账户。
八、目前,我市支持办理再交易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哪些?
针对此次开展的再交易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协调本市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积极参与配合开展业务办理。目前共涉及10家银行,具体包含建行、工行、中行、农行、邮储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安顺农商行、普定农商行及紫云农商行,已覆盖我市绝大部分银行,基本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多种选择。
九、我市再交易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否支持买卖双方贷款机构跨行办理?
自然资源部《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明确“带押过户”业务要“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带押过户”业务是一项创新工作,在资金监管方面各家商业银行间还存在不同观点,且跨行资金划转的具体操作各商业银行也有不同的制度规定和系统衔接配合的要求。因此,为稳妥开展再交易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中心目前采取分步实施的方案,优先在同行间开展,即优先开展“带押过户”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与卖方原贷款的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为同一银行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