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这次政策优化的核心是什么?
答:此次优化政策,核心是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服务频次由原来的“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调整为“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也就是说,原来您只能每12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现在每3个月就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比原来整整缩短了9个月。
二、问:为什么优化偿还商贷提取频次?
答:为了让缴存人更灵活、更及时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减少资金闲置,减轻每月还款压力。
三、问:“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体怎么计算?比如2026年1月20日提取,下一次最早什么时候能提?
答:“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是指从您上一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的办理日期起算,满3个月后的对应日即可申请,具体以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判断为准。例如:2026年1月20日提取,下一次最早可在2026年4月20日申请(1月20日→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满3个月)。建议您间隔3个自然月多一两天再申请提取,避免因大小月天数差异导致系统判定不满3个月。
四、问:如果结清商贷时距离上次提取时间不足3个月,仍需等待至间隔3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提取吗?
答:不需要。如您已结清或提前结清商贷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可以不受3个月的限制(办理时另须提供结清证明原件)。
五、问:每次能提多少钱?是不是还了多少就能提多少?
答:不完全是。每次可以提取的额度既不能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已偿还且未提取的贷款本息总额,也不能超过申请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还款流水核定。例如:您2025年3月25日开始偿还商贷,2026年6月20日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商贷,那么可提取金额为2025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这12个月内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从未提过)。假设这12个月您共还了4.8万元,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3万元,则本次只能提取3万元。本次未足额提取的1.8万元,不能在后续申请中补充提取。同时,2025年6月20日以前(即2025年3月25日至6月20日期间)的实际还款,因未在还款发生后12个月内申请,也不能在本次或后续申请中补充提取。本次优化政策后,您于2026年9月20日便可再次申请,可以提取2026年6月21日至9月20日这3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假设这3个月实际还了1.2万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5万元,则可提取1.2万元。
六、问:什么是“未提取”的贷款本息?
答:“未提取”是指在可以提取的还款期间内,该笔商贷还款记录从未被任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申请提取过(无论是否足额提取)。
七、问:是否支持多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共同偿还同一笔商贷?
答:支持。但需要注意: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同日申请提取。如果一方(乙)因特殊情况未能和另一方(甲)同日申请的,后续乙申请时的可提金额仅为自甲提取日次日起至乙申请提取日这段期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总额。同时,由于该笔贷款已被甲提取过,无论其是否足额提取,后续任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不能就同一期间的还款再次申请提取或补充提取。
八、问:在安顺使用商贷购买了一套住房,同时在贵阳也使用商贷购买了另一套住房,夫妻双方可以各自以一套商贷申请提取吗?
答: 可以。夫妻双方存在两套及以上商贷的,可以分别选择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九、问:我名下有多笔商业贷款,可以每笔都按3个月分别提取吗?或者将多笔贷款的还款合并申请提取?
答: 都不可以。第一,提取频次的“间隔不少于3个月”是针对每个缴存人的提取行为。无论您名下有几笔贷款,您作为同一个缴存人,每3个月只能发生一次提取偿还商贷的业务。第二,每次提取申请只能针对其中一笔贷款,不能将多笔贷款的还款金额合并申请提取。
十、问:如果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很少,每次只能提一点点,可以等余额多了再一次性提取吗?
答: 可以。但是每次可提取的还款期间只能是自该笔贷款上次提取日次日起至本次申请日止,且最长为12个月。
十一、问: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可以按本通知执行吗?
答: 可以。本通知仅适用于商贷,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仍按2023年7月30日施行的《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两部分互不影响。
十二、问:优化商贷提取频次的政策什么时候执行?办理时需要带哪些材料?线上可以申请办理吗?
答: 本次优化政策自2026年6月25日起执行。办理时需要提供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房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贷款机构提供的当月贷款余额和近12个月的贷款还款流水凭证(加盖贷款机构银行印章)、提取申请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已在微信服务号上进行账户绑定的可不提供)及婚姻关系证明(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以上材料审核原件。另,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目前商贷提取业务仅支持线下办理,您可以选择到安顺市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延伸服务网点办理。
解读单位: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日期: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