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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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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中心现有综合科、资金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执法科及信息技术科五个内设科室,下设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及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管理部九个办事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二、市中心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0851-33329376 

公积金咨询热线:0851 - 12329 

各管理部详细地址:

一、城区管理部,负责市直、西秀区、开发区的业务办理,联系电话:32276181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50号车管所对面安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平坝黎阳管理部,联系电话:34222412,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迎宾大道北(中东国际对面)平坝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镇宁管理部,联系电话:36226286,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西侧裙楼政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1-52号窗口;

四、普定管理部,联系电话:38227166,普定县中心大道50米处政务大厅二楼022、023号自然人综合受理窗口;

五、关岭管理部,联系电话:37223808,关岭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紫云管理部,联系电话:35233336,紫云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中心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联系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县有关部门单位,承担来文来电的处理转办及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宣传思想、政务公开和创建等工作;

三、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四、负责机关经费管理、劳动工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物业管理、信息报送、公务用车、督察督办工作;

五、协助中心支部、工会、妇委会统筹安排组织各类会议、活动;

六、牵头完成市级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管理科: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法律法规,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增值收益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计划,做好资金营运管理工作;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催缴、督缴和扩面工作;

四、掌握资金动态,做好资金分析,按程序做好资金的内部拨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及保值增值。

五、负责承担并及时提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需审议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和各类报表;

六、承担并及时上报住建部、省住建厅、市政府及中心领导所需要的各类资料;

七、做好与财政、审计、人社、银行等相关部门工作协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信贷科:

    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制定;

    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各类业务流程所需资料及实施细则;

    三、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发放计划;

    四、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检查、指导、培训;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

    六、负责拟定全市委托银行《委托贷款协议》;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执法科:

    一、负责实施内部稽核检查,加强住房公积金系统风险防控;

    二、负责中心依法行政、法律事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中心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

    四、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五、负责中心信访维稳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科:

    一、负责中心业务网络系统及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二、遵照国家信息化管理的规定,拟定中心相关信息化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确保系统及数据安全;

    三、负责拟定中心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不断提高中心信息化工作水平;

    四、配合综合科维护好电子政务网,确保畅通;

    五、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中心信息系统安全;

    六、协助综合科做好信息化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承担中心“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八、负责中心网上业务的处理,回复网上业务咨询投诉。研究并完善中心网上业务办理的项目,不断提高网上办理业务的水平;

    九、负责综合服务平台各项服务渠道的管理和维护;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属地党委政府及单位的决策决定;

    二、编制本管理部年度归集、提取、贷款计划,组织实施完成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咨询、培训及信访工作;

    四、按照中心制定的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办理辖区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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