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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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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发现典型案例的通报》(建办金2020〕58号)的要求,经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我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调整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20211231(含)前受理的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照政策调整前利率执行。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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