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力提效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安顺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现对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8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00万元。
二、大力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安顺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三、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代际互助
缴存人在安顺市购房的,在优先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后,不足部分可以补充提取本人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但总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
四、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买安顺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预提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直接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一般资金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放宽信用审核条件
将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追溯期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近5年内放宽至近2年内;对助学贷款存在逾期记录但已结清的可视为正常;取消“原商业贷款还款不存在逾期记录”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统一执行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存在单笔贷款或单笔信用卡近2年内连续逾期4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12期(含)以上信用记录的审核标准。
六、探索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
缴纳安顺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且最高不超过4000元/年·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本市规定与其不符的,从其规定。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95%的流动性风险警戒值时,按照《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预警机制》启动相应措施。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