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4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0.96亿元,同比增加8,369.96万元,增长8.27%。截止12月末,全市共1,661个单位10.36万人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71.82%;缴存总额51.58亿元;缴存余额27.99亿元,同比增加4.14亿元,增长17.35%。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2014年共提取住房公积金6.82亿元,同比增加2.07亿元,增长43.57%;年度提取额占同期缴存额的62.23%。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共为4,443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1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4,052.9万元、增长5.22%。截止12月末,全市贷款总额35.72亿元;贷款余额24.83亿元,同比增加5.56亿元,增长28.88%。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1,124.49万元,业务支出5,664.43万元,全市共实现增值收益5,460.06万元,增值收益率为20.76‰。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