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1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安顺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归集使用计划草案》、《关于对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财务收支决算审核及2021年财务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增值收益分配草案报告》、《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情况报告》、《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的请示》、《安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安顺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工作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综合科、资金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执法科及信息技术科五个内设科室,下设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及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九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9人,其中,在编48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318家,净增单位295家;新开户职工1.16万人,净增职工0.48万人;实缴单位2752家,实缴职工12.86万人,缴存额26.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92%、3.01%、13.33%。2021年末,缴存总额184.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2%;缴存余额73.60亿元,同比增长11.6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1年,6.2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8.53亿元,同比增长14.0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76%,比上年增加0.4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11.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01%。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6万笔12.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61%、21.88%。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86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8万笔116.07亿元,贷款余额66.8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9%、11.76%、5.2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84%,比上年末减少5.4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45笔4903.30万元。 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221.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408.0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569笔59628.06万元,累计贴息2164.5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44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6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8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84%,比上年末减少5.4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22249.72万元,同比增长8.31%。存款利息1216.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032.6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0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1588.14万元,同比下降22.1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598.0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88.53万元,其他1.6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0661.58万元,同比增长88.72%。增值收益率1.52%,比上年增加0.6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5.8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27.8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897.92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62.9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82.39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685.2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674.6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703.22万元,同比下降15.89%。其中,人员经费789.53万元,公用经费73.69万元,专项经费84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7.88万元,逾期率0.23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685.22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97%,国有企业占 24.65%,城镇集体企业占1.04%,外商投资企业占1.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2%,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3.36%;中、低收入占97.91%,高收入占2.0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46%,国有企业占16.11%,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1.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32%,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12.49%;中、低收入占99.76%,高收入占0.2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93%,租赁住房占3.1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0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3%,高收入占3.2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4.5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9.70%,比上年末增加0.1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217.2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43%,90-144(含)平方米占82.80%,144平方米以上占11.77%。购买新房占90.0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6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3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2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4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7.77%,30岁-40岁(含)占30%,40岁-50岁(含)占17.33%,50岁以上占4.9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5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7%;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57%,比上年减少19.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顺市分行在充分了解公积金中心的核算模式、账户管理、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基础上,完成了与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结算应用系统测试工作,达到了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基础条件,同意新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顺分行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根据2021年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向社会发布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17130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统一为4112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安顺市劳动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西秀区、平坝区为1790元,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西秀区标准执行,黎阳公司参照平坝区标准执行;普定县、关岭自治县、镇宁自治县及紫云自治县均为1570元,黄果树参照镇宁县标准执行,职工月缴存下限分别为:市直、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坝区180元;普定县、关岭自治县、镇宁自治县及紫云自治县158元。
2.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出台《安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持有安顺优才卡、安顺人才服务卡且在管理服务期,由安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人才目录》管理的对象及其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实施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出台《安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可按现行政策最低标准执行;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个人信用报告中属助学贷款逾期的,可放宽信用状况认定标准;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占家庭月合法收入的比例放宽至80%。
(2)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发现典型案例的通报》(建办金〔2020〕58号)的要求,我市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执行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20〕232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安顺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通知》(安市公积管委通〔2021〕5号),明确了提取条件、申请时限、提取额度、提取资料等相关规定。该政策将切实减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给缴存职工带来的经济压力,有力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
(三)服务改进情况
1.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3月,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以“优秀”等次顺利通过贵州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组对平台建设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在集门户网站、网上大厅、自助终端、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手机APP、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8个渠道的基础上,同时开通支付宝市民中心,实现了渠道的集成和统一管理,并充分利用支付宝刷脸联动等技术,采用数据互联共享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改善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由线下向线上办理模式的转变,实现了缴存、提取业务线上办理,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委托银行模式向中心自主核算模式的转变。
2.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提高单位网厅使用率,减少公积金“纳税”办理时长,制作公积金纳税人缴费端从登录至完成缴款操作视频,梳理税收政策,及时将相关文件、举措清单、办理流程图、办事指南等信息在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编制发布公积金等各种税费相关系统操作指南、办事指南。将群众诉求集中的服务事项纳入“跨省通办”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截至目前,我市公积金除8项“跨省通办”外,还推出委托扣划签约,还款方式变更,还款账户变更,贷款期限变更等4项“跨省通办”业务。
3.优化审批服务。3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区县政务大厅或分厅,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规范办理;扩大公积金窗口服务办理范围,加强与银行部门的合作,借助银行网点多、布局广的优势,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前移至银行网点办理,实现公积金业务“门口办”的目标。目前,全市共有60个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网点,其中延伸银行网点54个,公积金办事窗口6个,基本满足群众就近办理需求。
4.提高热线服务满意度。12329热线定期集中组织话务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礼仪培训以及系统操作培训,切实提高话务人员的知识素养和业务技能,保证客服热线服务水平。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客服系统的电话接听界面、自助语音及解答、知识库等进行了全面升级,增加了引导职工自主查询信息、自助政策解答等功能,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实时关联,让缴存单位和职工业务咨询更便捷。截止2021年1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计18902个,其中:人工接听11828通电话,自动语音7074个,安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共133个;在12345热线月度运行情况通报中,中心办结率均为100%。
5.加快推进贵阳、贵安、安顺公积金一体化工作落地。2021年贵阳、贵安、安顺三地公积金中心共同签订了《贵阳市、贵安新区—安顺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框架合作协议》。按照工作要求,推进网络专线的接通,进行数据共享平台接口调试,完成了系统功能升级改造等相关工作,年内顺利推出首批6项事项在三地通办及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公积金中心按要求顺利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及业务跳转测试工作。
2.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为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2021年上架了公积金个人信息、个人账户信息、个人业务明细、缴存单位信息、缴存单位账户信息、缴存单位业务明细信息、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信息、个人住房贷款账户信息、企业开户信息等9个信息共享接口。
3.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管理。为建立统一的用户管理、身份配给和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全部应用的单点登录,实现用户身份和权限的动态同步,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和审计,提高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和用户使用的方便性,2021年完成了公积金网厅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对于已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的单位,可以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注册的账号登录公积金网厅办理业务,有效避免了用户多次注册现象。截至2021年12月末,全市1620余家单位使用贵州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公积金网厅。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西秀区管理部荣获2021年安顺市工人先锋号表彰。
2.紫云管理部主任丁碧荣获贵州省“最美劳动者”。
3.稽核执法科科长吴荣林荣获2016—2020 年贵州省普法工作先进法宣办(普法办)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