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中心深入贯彻和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认真按照省、市经济、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积极落实管委会审议通过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这一主题,准确把握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后金融危机时期的特点,努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主要业务工作发展,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内部管理,努力开创安顺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新局面。截止到11月底,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贷款额和增值收益三项指标,均提前45天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及归集
截至今年11月底,实缴人数98869人,本期覆盖率达80.68%,比上年同期降低5.82个百分点。2011年1-11月全市实现缴存额49147.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220.71万元,增长33.09%,完成中心目标任务的109.22%。 其中,城区缴存额为17540.87万元,平坝3803.93万元、黎阳3102.54万元、关岭3320.12万元、镇宁3879.4万元、紫云3672.92万元、普定2571.58万元。
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32808.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596.25万元,增长28.47%;全市缴存余额为146481.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209.72万元,增长25.98%。
2、住房公积金提取
全市累计提取额为86327.09万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37.08%。2011年1-11月提取额为20455.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31.74万元,增长63.34%,提取额占同期缴存额的41.62%。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1年1-11月全市为2738户职工发放贷款38887.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674.7万元,降低12.73%,完成中心目标任务的97.22%。其中,城区发放25599.8万元、平坝4009.9万元、镇宁4100.8万元、普定2548.6万元、紫云1120.1万元、关岭957.9万元、黎阳550.5万元。
全市累计为1482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378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25%。全市个人贷款余额为120956.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913.15万元,增长30%。逾期贷款率为0.13‰。本期个人贷款比率为82.57%,同比增加2.55个百分点,个人公积金发放率为79.12%,同比降低41.55个百分点。
4、资金运用情况
(1)使用率
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89.2%,比去年同期增加1.25个百分点。
(2)运用率
全市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82.84%,比去年同期增加1.62个百分点。
5、公积金年度结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我中心于今年7月3日圆满完成为公积金缴存人结转年度利息的工作。今年公积金年度结息,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结转利息2770.45万元,比去年增加1471.06万元,同比增长113.21%,创历年结息金额新高。
6、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廉租住房资金提供
2011年1-11月,全年实现增值收益3800万元。今年是中心为全市廉租住房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一年,元月以来,已积极提供了3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事业的发展,谱写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篇章。
7、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
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120956.71万元,占缴存余额比重82.57%,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管理和沉淀资金安全管理成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的重要方面。在贷款规模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加强逾期贷款的催讨工作,稳定逾期率,11月底,逾期贷款率为0.13‰,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总体控制良好。
今年以来,我市出现了所谓能够代理住房公积金“诚信提现”的非法广告,并已发现有职工提供虚假购房材料前往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严重危害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运行。中心高度重视这一新出现的动向和问题,为切实加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严肃性、安全性,有效防止“骗提、骗贷”行为,我中心迅速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审查力度等有效措施,防止了骗提行为的进一步发生,维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
中心稽核监督部门及时完成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季度性和不定期检查,并对相关业务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报限期整改,防止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保证了资金安全。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1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使广大干职工受益匪浅,此项民生工程普遍受到欢迎。为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信心、活跃市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消费和投资,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目标,真正做到“赢得民心,带动产业,搞活全盘”,以此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2011年以来,我中心再接再厉,坚持把提高比例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切入点和首要环节,积极与各级政府协调,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中央的有关民生政策、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体现社会公正公平、拉动社会消费需求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1年,全市市直机关和5个县(区)缴存比例已经调整为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1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其他县(区)的缴存基数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住房消费类提取仍在公积金提取额中占较大比重
2011年1-11月,全市提取额比去年同期增加63.34%,增长速度迅猛。其主要原因仍是提取结构向住房消费类倾斜,截至11月底,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为15506.88万元,占当年提取总额的75.81%,比去年同期的67.51%增加8.3个百分点,呈增长态势,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对居民消费住房能力的提高起了拉动作用。随着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职工对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使用公积金购建房及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等住房类消费数量的明显上升,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缴交者住房消费能力方面的功能。
(四)积极投身“三创”、“满意在安顺”、“三个建设年”、“创先争优”、“四帮四促”等系列主题活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负着全市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管理工作,为广大职工提供服务,是全市住房保障事业的有力支撑。鉴于行业性质,中心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变机关服务作风,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等有关规定,选择业务知识全面的工作人员负责窗口服务工作,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工作岗位放置工作牌,外衣显眼处配带上岗证,便于他人识别监督,做到仪表整齐、端庄大方;在工作中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咨询,作一个明确答复,要求每个前台工作人员做到“三声”服务,在办理业务时多与客户交流,从中发现客户的需求,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确保服务对象来办理业务时不看生面孔,不坐冷板凳,不走回头路;在公共服务区域配备休息坐椅、饮水机、咨询台和意见箱等服务设施,张贴和放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业务流程、服务热线等宣传和服务资料。同时,为合理分流业务,缩短缴存职工等待时间,在服务大厅采取了取号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半自动化办法,有效缓解了办理业务拥挤的现象。
中心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保障中心各部门努力创高质量服务、创高效率服务、创高水平服务,打造一流的优质服务单位。
根据安顺市创建文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近期工作步骤、安顺市“三创”志愿者服务行动等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我中心积极响应安顺市“三创”志愿者服务行动,以参加创建活动为载体,在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综合素质、营造创建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塑造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我中心作为服务行业的窗口部门,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实现服务环境整洁有序、服务优质,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率,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便民利民。
为开展好“四帮四促”活动,中心领导深入基层,作好政策调研和调整工作。归集工作面大、量广,每个缴交单位的情况不尽相同,要保障所有单位都能按时足额缴交,政策支持必不可少。为此,中心领导深入企业基层,深入职工当中,了解单位和职工对现行缴交政策的看法和意见,特别要注意缴交政策的“方便、可行、延续、及时”,即缴交政策应当根据缴交单位的实际需求作出必要的调整,尽量方便缴交单位,同时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注重政策效果的可行性,避免政策脱节或者业务操作变动过大而带来实际执行不能到位。
(五)党风廉政建设
我中心成立以来即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稽核监管机制,把确保资金安全放在工作的第一位,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和落实。在具体工作方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将工作设列为内部目标责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贯彻和落实,由主任与副主任(党组书记与成员)、主任与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签订了《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和落实。在近期的内部目标责任检查中中心着重对各县(区)机构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有效防范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加强了对人员行为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了服务水平,为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在中心学习组及各种学习和业务会上,反复强调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学习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并在新提拔干部的任前谈话、新员工培训等环节,都要重申廉洁自律,提出廉政要求,打招呼,防患于未然。
今年以来,中心按照省、市的安排,着重抓好公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了以往取得的工作成果。
(六)机构建设进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中心的积极努力下,今年四月份市编委对中心的机构编制作出了较大调整:内设机构方面增加稽核执法及信息技术2个科室,派出机构方面增设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部;增设了1名县级技术职务及多名科级职位。管理部普遍增设了领导副职;共增加了14名人员编制,中心人员总编制数由原来的42名(2名工勤人员)调整为目前的56名。机构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中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住房公积金工作存在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区域内公积金缴交水平不平衡,归集扩面难度大,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督建任务艰巨。部分县(区)和企业执行的比例有待统一和提高。
二是机构编制使用以及人员调动等外部环节运转不畅,影响了中心人员条件和队伍建设的改善和推进。
三仍然是管理系统建设水平滞后,制约了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的提高。
四是缺乏自身合适的办公场所,机构编制增加后现有场地愈加窘迫,难以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办公条件的改善迫在眉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在做好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积极推进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继续选择规模大、效益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催缴突破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册页等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努力实现归集总量稳中有升。
(二)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各工作环节责任人制度。在控制和防范风险前提下,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积极开展个人住房贷款,推动城市住房保障建设工程。
(三)深入抓好风险控制。一是要加强对今年经济形势和宏观楼市风险的分析判断,重点加强对期房贷款楼盘的贷前风险评估和跟踪调查;二是要建立贷款风险审查控制制度,强化对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抵押物落实等风险节点的控制;三是要定期清理汇总贷款回收情况,对逾期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和跟踪,避免贷款风险;四是要强化公积金业务系统的管理,切实做好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加强对中心机房的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五是要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
(四)加强公积金管理系统建设、促进软件升级换代。我市公积金管理系统自2008年11月开始投建,2009年全面投入使用以来,成功由手工记账转换为更加科学化的电子记账,会计记账形式也由二级记账细化为三级记账,并与委托银行实现了数据同步、信息同步。但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量的不断加大,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日益复杂,现使用的公积金管理软件已逐渐不能满足庞大的数据处理需求,系统的准确性和运行安全性受到威胁,存在着极大的资金安全隐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势在必行。管理系统软件升级(拟投入经费360万元)预达到的目标是规范和简化后台核算程序,删除了很多不必要的环节,进一步加强资金控制,确保了资金安全,建立一个能够支撑和保障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可靠、安全的信息系统。
(五)做好资金运营力争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
除采取常规的发放个人贷款、购买国家债券和定期存款方式取得收益的同时,要想方设法降低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压缩沉淀资金规模。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长远的考虑上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六)全方位提升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水平。以“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为载体,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办公环境、提高员工素质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服务措施,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能力。
2012年,我中心将继续认真开展“创先争优”、“践行宗旨”、“四帮四促”、“三个建设年”等系列活动,不断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要求,以惠民生、扩内需为导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