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市公积金中心)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3844
  • 信息分类: 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市公积金中心)

本报告由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汇总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科室及所属各管理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中心网站(http://gjj.ans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安顺市顺安世纪新城B栋,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83397)。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形象公开暂行规定》、《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完善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全面提升了中心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年来,我中心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发布通知公告,积极回复网站留言和市长信箱公众诉求,力求公开的信息更准确、更贴近公众,方便广大缴存者了解信息和办理业务,现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建设

中心历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好《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市办发〔2017〕6号)、《安顺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补充调整,形成了中心党组统一领导,业务科室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科技术保障,各管理部参与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健全工作制度

2017年,中心在原有政务信息实施办法、重点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了《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及设计说明的信息公开,并加强对新出台的公积金政策进行解读及答疑。严肃纪律,严格坚持信息公开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研究不公示,公开信息由综合科负责人把关后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具体措施和要求

1.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制度。经安顺市三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编委办将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社会进行公告,中心共涉及4项,其中:2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即“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批”,1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即“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1项行政其他权力事项即“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已严格按照要求在中心网站上及时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监督。2017年7月按照《关于转发<贵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流程图报市审改办审批,并根据新流程图编制需要及实际业务差别,结合《安顺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初向市审改办填报《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调整表》,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拆分成“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2项,现已完成调整更新。

2.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作为安顺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分厅,中心严格按照各级领导部门文件要求,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省统一的模板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其他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预审,做到应上尽上,办理信息公开。

3.按要求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9月,按照《安顺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总结服务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17]4号)要求,严格对照清理范围,清理出4项中介服务事项,并填制《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登记表》报市审改办审批,严格按照“五个一律”原则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4.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内容、格式和时间要求,继续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及时做好政府采购、统计等相关信息公开。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包括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市人民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网站、《安顺日报》等方式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5.继续加大办事公开力度。对公开事项进行动态更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办事公开事项,通过网站专栏、办事公开栏、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形式,公布标准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并动态更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全年及时、准确地公开本中心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下设机构、财政人事、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共计504条,其中,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文章6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均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予以发布,使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全面加强。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中心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类,即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对系统内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中心机构设置、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分析报告、规范性文件等;对系统内部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中心人员调整、年度考核、中心党建管理相关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公开信息载体

1.利用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住房公积金对外门户网站,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及时公开。2017年,通过中心网站及部门网站发布信息数504条,涵盖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业务动态、机构职能等多个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网站互动、业务动态、政策答疑类411条,占81.55%;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占2.38%,均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其他(含服务机构、业务指南等)内容为81条,占16.07%。

2.利用办事大厅、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办事服务厅设立电子滚动屏、计算机自主查询、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为社会各界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3. 利用电视、报纸、报刊等进行公开。2017年,中心在《安顺日报》刊登信息6篇,其中专版2篇。

4. 建立标准化的便民利民服务窗口。建立标准化的政务信息公开板、服务指南、意见箱、服务咨询热线以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中心坚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带头解读政策,及时解疑释惑。我中心对于公积金政策宣传、解读及回应,主要依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短信平台及语音平台等方式。自平台运行投入运行以来,截至目前,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约322万余人次,注册用户数达16000余人,在线即时咨询量968人次,资料下载量19000余次,发挥了良好的服务功能和宣传效果;短信平台开通以来干部职工的关注度较高,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发送短信信息480万余条。在“3321961”语音查询方面,截至目前已经接受咨询3万余次;在“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方面,截至目前已接受查询约1500人次,社会反响良好。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中心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7年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发生的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内容、质量及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传统、单一。

下一步,我中心将以打造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建设公积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实现通过互联网自助进行账户开户、封存、启封、转移、信息变更、年度基数调整、缴存公积金等业务,使广大缴存职工能够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完善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等相关信息平台的建设,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8年3月30日



             附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