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要求,2019年我中心按期公布了《安顺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全面真实披露了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公积金管理系统等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定性和定量指标进行多维度的分析,着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一、业务运行保持向上良好态势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平稳增长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实缴职工和缴存金额平稳增长,缴存额首次突破20.00亿元。全市实缴单位2385家,实缴职工12.19万人(新开户1.07万人),缴存额20.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0%、1.47%、7.48%。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所增加
2019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15亿元,同比增长12.31%,本年提取率达到62.95%,比上年增加2.70个百分点。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幅较大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2.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26%、69.37%。
二、增值收益再创新高
全市住房公积金稳定运行,社会效益不断显现。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为17418.96万元,同比增长12.13%;业务支出8624.65万元,同比下降1.75%。实现增值收益8794.31万元,同比增加2037.84万元、增长30.16%。增值收益率1.58%,比上年增加0.18个百分点。
三、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545.2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6.84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4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8%。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资金安全,贷款风险管控得力。
四、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1.进一步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公平性。2019年,全市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99个,净增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0.18万人。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占12.66%,比上年增加2.01个百分点,缴存结构逐年调整。
2.八成公积金提取用于住房消费,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2019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3.15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80.4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57%。年报数据显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还是住房消费为主,突出了住房公积金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功能。
3.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发挥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群体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优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53.70万平方米,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2亿元,有效降低了住房消费成本。由于4月份贷款政策调整,单缴存职工可贷最高额度从原来的25万元提高为35万元,双缴存职工可贷最高额度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为45万元,导致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大幅增长。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的首套住房比例为93.13%,支持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户数比例为92.45%,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占比为99.12%,充分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4.支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截止2019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总额36294.33万元,有力支持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五、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 2019年,全市7个县(区)管理部服务网点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开展“一站式”服务,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
2.启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把工作重点聚焦突出、典型问题,打造“互联网+公积金”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提升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