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中发〔2022〕8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3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征求意见表反馈到我中心。
一、传真:0851-33283397
二、邮寄: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62号B楼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61000)
三、电子邮件:aszfgjj@163.com
附件:
1.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2022年3月1日